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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第1期能源与碳排放管理岗位培训的通知(节能函〔2024〕49号)

2024-09-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节能中心,有关地区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有关 决策部署,培养更多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熟练掌握节能降碳管理工具和手段的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在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工作中 的骨干带头作用,国家节能中心拟于2024年10月28日举办第1 期能源与碳排放管理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节能中心

承办单位: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支持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 城市节能(监测、服务)中心、节能监察机构

二、时间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2024年10月28-11月1日(10月28日报到,11月1日返回)。

三、培训对象

培训面向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和节能中心工作人员、重点用能单位相关负责人、从事碳排放管理和碳交易相关工作人员、从事温室 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的咨询服务机构相关人员,以及其他涉及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相关从业人员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3名免费名额,由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节能中心统筹安排。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以节能降碳共性、普遍性、基础性知识为核心,以逻辑性、实践性和工具性为特色,厘清“十四五”乃至“十五五”时期节能降碳工作的思路和方向,就当前各方关切和工作重点,交流绿电绿证交易政策与实践,讲授碳排放管理工作内容与方法等,同时增加实践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形势分析与宏观政策方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节能降碳工作情况分析。

2.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与政策。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认识和主要政策介绍、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机制等相关政策解读。

3.行业企业能源与碳排放管理基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

4.经验交流与实践案例。地方节能降碳优秀做法与企业用能与碳排放管理实践案例。

5.绿电绿证与碳交易。绿电绿证、碳交易相关政策解读及交易实践案例。

6.先进节能降碳技术产品展示及对接。作为配套活动,于培训同期开展先进节能降碳技术产品展示、对接、经验交流等。

五、师资配备

本次培训将邀请国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相关领域研究机构资深研究人员,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起草及参编人员,重点领域行业组织专家,高校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以及企业一线技术专家等授课。

六、报名安排

(一)线下面授培训

本次培训为线下面授,培训费用每人2980元,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会务费、考试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学员与酒店自行结算。如需预订请在报名表相关位置准确填写需求。培训人数有限,报满即止,以邮箱回复确认为准。

(二)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2024px@chinanecc.cn)或联系人微信。免费人员由各省级主管部门或节能中心汇总后,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请提供身份信息和本人近期二寸电子照片。

3.会务组收到报名信息后会及时确认,学员报名成功后请于1 周内办理培训缴费事宜。

4.培训开班前1周发送报到通知,明确培训具体地点及乘车路线等事项。

七、考试/证书

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由国家节能中心向学员颁发相应培训证书。证书统一编号管理,可在国家节能中心官网查询。

八、其他

本次培训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不安排参观考察,以自愿为原则组织报名工作。严肃培训纪律, 不迟到早退,培训过程中手机调至静音。


联系人:

国家节能中心:李健010-81121032 13716671395(微信同号)

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曹秋雨18202350832(微信同号)

报名邮箱:2024px@chinanecc.cn

附件:培训报名表


国家节能中心

2024年9月30日

附件:能源与碳排放管理岗位培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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