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5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钢铁、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全面提升能效碳效水平、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提供了系统指引和实施路径。
一、充分认识冶金行业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的重要意义
钢铁、电解铝等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和消耗能源、产生碳排放的重点领域。推动相关行业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支撑“双碳”目标,推动钢铁、电解铝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钢铁、电解铝行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是挖掘节能降碳潜力的重中之重。通过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动重点工序装置改造升级,全面提升行业能效碳效水平,是加快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路径。
(二)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节能降碳改造不仅是降本增效的有力手段,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着力点。聚焦主要工序、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可显著降低能源成本,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效提升”转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腾出充足空间、提供绿色动能。
(三)强化标准约束,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通过实施攻坚三年行动,倒逼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推动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高,既是落实节能降碳标准的重要任务,也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淘汰落后、优化存量的必由之路,有利于提升钢铁、电解铝行业整体竞争力,确保行业在“十五五”期间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钢铁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主要路径
(一)聚焦主要工序,深化工艺技术创新。一是实施生产工艺改造。紧扣炼焦、炼铁、炼钢等关键生产环节,推广应用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炉顶均压煤气回收、热风炉富氧烧炉等先进适用技术,从源头降低碳排放。二是优化生产流程衔接。大力推广“铁水一罐到底”等工序间界面衔接技术,实现生产流程的紧凑化与高效化。三是前瞻布局低碳冶金。坚持创新驱动,有序开展氢冶金等前沿低碳冶金技术的应用示范,探索钢铁行业深度脱碳的技术路径,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
(二)加快设备更新,提升系统能效水平。一是加快通用设备迭代升级。全面排查电机、风机、水泵、热泵、锅炉、制氧机、空压机、变压器等通用用能设备,淘汰低效落后设备,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装备,提升设备运行效率。二是实施系统能效优化。对标行业先进节能降碳技术案例,开展系统节能诊断与优化改造,通过变频调速、永磁驱动、数字化赋能等技术手段,实现设备运行与工艺需求的精准匹配,深度挖掘节能潜力。
(三)强化余能回收,构建循环利用体系。一是深化余能回收利用。全面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升级工程,优化副产煤气、余热余压的梯级利用与高效回收,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浪费。二是完善关键余能回收装置配套。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如焦炉配备高效干熄焦装置,提升焦炭显热回收利用率,构建全流程、全方位的能源循环利用体系。
(四)严守准入红线,推动结构优化调整。一是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炭化室高度小于6米的顶装焦炉(小于5.5米的捣固焦炉)、120万吨/年以下球团设备、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以及老旧低效自备燃煤机组等,加快实施改造升级。二是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充分发挥标准引领和约束作用,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且无法按期完成改造的产能,依法依规予以淘汰。确保到2028年底,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以上。
三、电解铝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主要路径
(一)推进工艺技术设备迭代升级。加快铝电解槽大型化进程,重点推广500kA及以上大型电解槽。同步推进电解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石墨化阴极、高质量阳极、电解槽上部集气密闭等先进技术装备,鼓励采用高强度钢材、低摩擦轴承、高效电机等优化电解槽结构,有效降低电解槽平均电压、提升电流效率,显著降低综合交流电耗。
(二)加强通用节能设备升级改造与余热利用。加快淘汰低效落后风机、电机、水泵等用能设备,推广应用高效整流设备、智能槽控系统、在线监测装备、多功能智能天车等先进装备。强化余热回收利用,推广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构建余热高效回收和梯级利用体系。
(三)持续优化产能结构。综合运用节能、碳排放等手段,加快3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15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炭素项目、老旧低效自备燃煤机组等改造升级。鼓励企业扩大非化石能源应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2028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较2025年提高20个百分点。
四、扎实推进冶金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冶金行业企业应立足全局,开展全厂能源与碳排放系统诊断,科学评估改造路径并合理确定改造时序。结合企业装备水平、能源结构,制定分阶段、分重点的改造计划,统筹考虑主要工序、重点设备、余能利用及结构优化等领域协同改造。强化企业改造计划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通过系统化改造整体提升企业的能效碳效水平。
(二)对标对表,科学评价。冶金行业企业应严格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及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对能效碳效指标开展全面对标。建立综合能碳绩效评价体系,对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对未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加强能效提升攻坚。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确保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节能降碳量等指标符合要求。
(三)多元融资,集中攻坚。冶金行业企业应创新投融资模式,对氢冶金、500kA及以上电解槽、高参数发电机组等大型改造项目可采用自筹资金与绿色金融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申请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绿色转型金融贷款等政策支持;对通用设备更新等中小型项目,可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第三方共建等模式,降低初始投资压力。聚焦攻坚重点,优先实施《通知》明确的重点改造任务,确保冶金行业到2028年底形成实际的节能降碳效果。(肖邦国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