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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扎实推动节能降碳工作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3-07-08


吉林省高度重视节能降碳工作,将节能降碳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手段和重要支撑,加强顶层设计,落实目标责任,紧扣重点领域,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有力推进了全省节能降碳工作,有效保障了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


一、强化顶层设计,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制定出台《吉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和《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工作要求,统筹部署推进全省“十四五”时期节能降碳工作。印发《吉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吉林省公路水路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等专项节能规划,加强相关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顶层设计谋划。


二、落实目标责任,用足用好能耗双控政策


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将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分解下达各(州)“十四五”及各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印发《关于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夯实原料用能统计核算基础,加强原料用能数据应用。


三、紧扣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


工业领域,制定印发《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推动重点行业和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全省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5.6%,工业资源能源利用率加快提升。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10家企业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城乡建设领域,全面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累计改造面积1.75亿平方米,全省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及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比率均达到10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0%。交通领域,绿色交通装备进一步升级,全省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829台,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57.4%,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约1.5万辆,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19%。加强节能低碳技术创新,“吉林省农村公路路面全寿命周期成本与科技对策研究”入选第二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成果清单。公共机构领域,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持续推进,2022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分别降低1.27%、1.57%和1.22%,超额完成年度规划目标。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制定《吉林省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吉林移动高新生产中心等44家数据中心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全省数据中心能效水平稳步提升。


四、服务发展大局,节能审查制度不断优化


落实“最多跑一次”制度,疫情期间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不见面审批”,进一步优化在线审批流程,提升审批速度,“十四五”以来办理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123个。制定印发《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委托评审办法》,进一步优化节能审查行政处罚制度,规范节能报告委托评审程序。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开展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复核,积极推进违规项目整改工作,依法依规处罚建设单位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五、完善政策措施,支撑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制定出台《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更严格地方节能标准。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截至2022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2236.3亿元,同比增长21%。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申设取得突破,长春市成为被纳入辅导期的城市。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实施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采用能耗费用托管电采暖供热项目等一批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六、加强宣传引导,节能降碳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持续开展节能宣传周及低碳日、吉林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发动多家媒体,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活动,不断营造节能降碳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长春市成为首批绿色出行创建达标城市,创建982家“节约型机关”、357个绿色社区、5个绿色商场,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新的风尚。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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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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