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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关于开展第四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节能〔2023〕 9 号)

2023-05-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节能中心,各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安排,国家节能中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职责要求,从2017年起组织开展了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广泛认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切实发挥技术节能在提高能效、绿色降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在总结前三届经验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并于2023年5月12日发布实施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23)》(节能〔2023〕8号,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国家节能中心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2023),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性要求

(一)申报单位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参加本届评选和推广,并承诺愿意承担示范引领社会责任,有较强的推广意愿、承诺按市场化机制参与开展后续推广工作。

(二)案例应用节能技术应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案例应用节能技术应具有通用性、实用性和适用性,可复制性较好,应用稳定可靠,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市场和用户对案例技术认可度、满意度、口碑良好。

(四)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及国家认可的有关标准。

二、征集重点及范围

(一)征集重点

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作用突出的,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目标中作用突出的,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中作用突出的案例项目所应用的节能降碳技术。

特别关注在关键核心技术、通用耗能设备技术、民用设备技术等方面有突破,促进整体、系统节能降碳效果提升的技术,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先进技术。

(二)主要范围

以2018年以来在工业特别是重点耗能行业、产业园区和企业单位,建筑、交通、能源领域,大型公共设施、医院及高等院校等公共机构领域为主,兼顾民用民生、农业农村、商贸等领域,在这些领域新建或节能技改项目中应用节能新技术或新能源技术形成的案例项目,并溯及以往特殊案例。

(三)列入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中的技术,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碳、降本增效效果突出,推广价值大的案例技术优先考虑。

三、征集具体条件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其申报的案例项目技术应用单位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等。

(二)申报资料真实有效,申报的案例技术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三)申报的案例项目到申报截止之日已稳定运行1年以上,无安全、环保等方面问题;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申报案例项目的节能效果检测报告或评价(评估)报告,或者由案例项目技术应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已入选过前三届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案例技术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等地方节能中心,积极组织并集中申报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先进节能技术应用案例,共同致力于后续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为“十四五”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做出贡献;鼓励全国、地方性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采取集中组织推荐的方式申报;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也可以独立向国家节能中心申报;特别欢迎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集中申报。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填写附件1、2、3材料和表格;附件2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件或复印件即可;附件3的案例项目申报数量最多3个、并明确优先顺序,均要体现在申请报告中;表格不可留空,空格填写不下的另附单页。

2.按附件4要求撰写典型案例申请报告。

3.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4的顺序,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册(两套),并均在首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1.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2.提交方式:需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送至邮箱dxal@chinanecc.cn,申报时间以电子版发送成功的时间为准;纸质版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3层,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收,邮编:100045。

五、工作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李远钊,010-81121093,17865161679

高  扬,010-81121063,15001336705

协助服务单位:北京企业投资协会绿色低碳分会

于泽昊,010-58235135,15010598988



附件: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及后续推广等事项承诺书

2.重点节能技术基本情况表

3.重点节能技术应用案例项目情况表

4.申请报告正文格式和内容要求




国家节能中心

2023年5月17日

附件:重点节能技术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及后续推广等事项承诺书.doc
附件:申请报告正文格式和内容要求.doc
附件:重点节能技术应用案例项目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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