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节能(监测、服务)中心、节能监察机构、节能协会,用能单位,社会各有关方面:
为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保障广大参训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关于举办碳排放管理岗位培训的通知》(节能函〔2022〕55号)原定于2022年9月19-23日在重庆举办的线下培训,调整到2022年11月7-11日,地点不变。
在重庆举办的碳排放管理岗位线下培训报名工作报满即止。为保证学习效果,会务组将按照报名顺序发送电子版学习资料,请学员在报到之前通读学习资料。
由于培训延期举办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节能中心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