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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关于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2017)评选工作更换评选专家情况公示的通告

2017-12-29

各申报单位、申报组织单位,社会各有关方面:

    根据《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节能〔2017〕14号,以下简称《评选工作办法》)规定,所有参加本次评选工作的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分组情况以及国家节能中心参加和参与本次评选工作的人员已在国家节能中心公共服务网和国家节能宣传平台进行了公示,并根据公示情况最终通告确定了参加评选的专家名单。2017年12月27日-28日,国家节能中心根据《评选工作办法》组织开展了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初步评选工作;其中,石化化工组已确定的方晓骅(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家因为个人时间原因无法参加初步评选工作。为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安排,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将方晓骅专家更换为贾英专家参加了初步评选工作。现将贾英专家的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单位全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高级工程师

    本公示期为3天,截止2018年1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贾英专家有申请回避的请求,可以向国家节能中心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如无异议,我们即明确贾英专家为本次评选工作的专家之一,参加的上述初步评选工作结果和以后评选工作有效,方晓骅专家不再作为本次评选工作专家。
    特此通告。
 
    联系人: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刘悦悦
    电  话:010-68585777-6037  15010864119
    传  真:010-68536001
    邮  箱:liuyy@chinanecc.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国家节能中心
    邮  编:100045
 
 
国家节能中心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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