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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歌曲的通知

2018-02-28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工作,1990年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上确定,从1991年开始每年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全国节能宣传周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十四个部门联合主办,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直管理局参加。截止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已经成功举办27届,为传播节能理念、推动节能减排、推广节能技术、促进全民节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将于6月中旬举办,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办好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使宣传周活动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更有传播性和参与性,发挥持续的宣传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歌曲。

    一、参与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各类专业或非专业人员、组织均可参与。

    二、作品要求

    1. 作品内容

    (1)贴合节能宣传周主题,符合节能和生态文明理念,弘扬节能思想、激发节能意愿;

    (2)歌词贴近群众,曲调易学上口,便于传唱;

    (3)具备较强的艺术性和时代感;

    (4)风格体裁不限;

    (5)作品应为两年内所创,并为权属明晰的原创作品。

    2. 作品形式

    参赛主题歌曲优先接受成品小样(音频文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提交词、曲作品。

    3. 必备文件

    《作品报名表》、《作品权属声明》、作品电子版

    三、提交方式

    1.通过2018年节能宣传周主题征集活动专题网页(http://)上传;

    2.发送邮件(邮箱为2018jnxcz@chinanecc.cn);

    3.邮寄投递(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节能处赵晶收,电话010-6850,信封左上角请标明“2018年节能宣传周主题征集”)。

    4.截止日期:2018年4月30日24时,电子方式以文件上传至服务器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评选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统一评审。评选结果将于2018年5月底在国家发改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奖项设置

    获奖者将获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颁发的荣誉证书以及物质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XXXX元(税前)

    二等奖2名,奖金XXXX元(税前)

    三等奖3名,奖金XXXX元(税前)

    获奖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地区的法律规定承担并缴纳前述奖金的税金。

    六、必要说明

    1.所有参赛作品均应签署《作品权属声明》均须保证作品为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所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本人,主办方拥有非商业目的复制权、传播权。

    2.所有成功提交的作品一概不予退还。

    3.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的任何疑义,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作品报名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18年3月 日        

      
 
附件

作品报名表

参赛者资料

作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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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身份证号:

作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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