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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确定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

 

    工信部发布《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将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化解过剩产能、阶梯电价等重大政策部署,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能效水平提升,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等工作,实施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计划》的监察重点是:2016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钢铁企业能耗,建材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电机能效提升,工业锅炉能效提升等。各地区在确保完成以上任务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区特点,有选择地对电解铝、合成氨、焦炭、电石、铁合金、建筑陶瓷等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计划》表示,要依法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包括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察,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监察等。该计划强调,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节能监察效能,包括创新工业节能监察手段,健全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业务指导,强化专项督查长效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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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节能与环保杂志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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