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数说节能 / 正文

 “十三五”节能减排重点工作
——“数说”节能系列之三十四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节能审查,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对14个能耗较高的行业,能耗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到2020年,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总产值突破10万亿元,成为支柱产业。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到55%以上。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创建3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200家能效领跑者。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效果评价。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
    ——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十三五”期间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开展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推广高效换热器。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30%;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产值达到1.5万亿元,再制造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实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暖民、绿色照明、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能量系统优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形成3亿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能力,到2020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
    ——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继续发布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建立节能减排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
    ——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以及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推广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等。
    ——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健全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取消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制度,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已是否具备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资格限制企业开展业务。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将全国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分解到各地区、主要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实现实时监测。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推动制订出台能源法、节能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节能标准体系,继续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鼓励地方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标准,鼓励制定团体标准。
    ——严格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加强节能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依法公布违法单位名单。
    ——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开展能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试点,促进用能单位经验分享。实施培训计划,加强人员培训。
    ——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十进”活动,制播节能减排公益广告,鼓励建设节能减排博物馆、展示馆。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
    (摘自《“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字体大小 [] [] []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网上调查 | 成绩查询 | 历史回顾
主办单位:国家节能中心  京ICP备19056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6228号
技术支持:北京神州海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节能中心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