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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能效之星”五星级用能单位的公示

2014-01-17

    根据“中国能效之星”评价试点工作安排及《“中国能效之星”评价试点工作办法》,我们组织专家对初评为五星级的用能单位进行了现场复核,现将复核后的五星级用能单位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4年1月17日-2014年1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中国能效之星”评价试点秘书处(设在国家节能中心综合业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68585777-6013。

 

国家节能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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