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3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前夕,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左右。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的主要节能减排目标,即: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将这一目标进一步具体化:到2015年,全国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