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在公示截止前,对上述拟参加本次评选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如发现有在申报单位或申报的案例技术应用单位任职、兼职,直系亲属在申报单位或申报的案例技术应用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参与了案例项目应用技术开发以及其他认为可能影响评选公正性的,可以向国家节能中心提出回避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国家节能中心将根据核查情况做出回避安排和取消其参加本次评选工作等处理。
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或有异议但不成立的,将根据公示人员名单最终确定为参加本次评选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再公示;公示期内收到异议并证明成立并做出了回避安排和取消等处理的,名单另行公布;实际评选工作中如需增加调整评选专家,另行公示确定。
特此通告。
联系人: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 于泽昊
电 话:010-68585777-6037
邮 箱:jntg@chinanecc.cn
国家节能中心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