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工作培训在北京召开

 
    为推进落实11月27日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1月12日至13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委托,在国资委综合局的大力支持下,国家节能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培训,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资委、安监总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以及有关中央企业相关负责人、能评专家等2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王善成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环资司能评处处长金明红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国家节能中心从节能评审要求、能评事中事后监管方法、节能报告编制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指导;来自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咨公司、中节能的专家分别围绕 “十三五”能源与节能发展展望、节能标准体系概述、能评项目案例分析、节能新技术介绍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培训结束后,对按要求完成培训课程的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主办单位:国家节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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