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1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
外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能源局
2023年11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字体大小 [] [] []
来源:中国政府网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网上调查 | 成绩查询 | 历史回顾
主办单位:国家节能中心  京ICP备19056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6228号
技术支持:北京神州海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节能中心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