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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深入践行绿色理念 推进交通领域节能降碳

2022-06-13

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一、加强顶层设计
印发《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发布《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6、2019、2021年度)》,有效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2020年底,全国铁路完成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7.8亿吨,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比2017年减少3.7亿吨,全国水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5.7亿吨。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组织开展三批共70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研究起草《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强化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三、推进绿色工程
推进绿色公路建设,谋划绿色公路建设载体,推动实施一批典型示范工程。推动绿色航道建设,依托重点工程大力推广应用生态友好型新结构、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长江干线实施生态护岸、生态护滩、人工鱼巢,建成一批绿色航道工程。印发《关于加强长江干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持续完善水运工程绿色标准体系,发布内河航道绿色建设、绿色维护技术指南,修订发布《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水运工程生态保护修复与景观设计指南》等标准规范。
四、深入推进在用车辆污染治理
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联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数据交换规范》,依法对在用汽车排放进行定期检验、监督抽测和维护修理,促进汽车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会同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积极推进完成重点区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五、深入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整治
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出台《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推行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设施建设,加大对船舶违法排污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执法监管,督促船舶规范污染物储存、处理、排放和送岸接收行为。完成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管理电子化。推进老旧船更新改造工作。“十二五”以来共拆解改造内河船舶4.71万艘,新建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三峡大长宽比船等示范船411艘。加强船舶污染防控,继续推进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和全球“限硫令”政策实施。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损害赔偿制度。
六、积极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应用
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会同公安部、商务部印发通报,命名天津市等16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推进LNG动力船舶发展。开展水运行业应用LNG试点示范,出台《内河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设计规范》(试行)。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出台《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了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检测、维护等标准规范。加强多部门协同推进力度,2021年完成5000多艘船舶的岸电受电设施改造。
七、深入开展绿色出行行动
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对各地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作出部署安排;会同公安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连续多年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分三批在全国87个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城市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模式,加快确立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持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八、提升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内蒙古、陕西、西藏等省(区)科研单位、高校,建设了3个生态安全屏障区交通网设施管控及循环修复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在公路交通节能环保、船舶与港口节能减排、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及节能减排领域建设了6个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重点科技清单及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入库项目。
九、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举办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加强绿色交通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度参与交通运输全球环境治理。参与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挪威绿色航运2050”国际合作项目,参与提升船舶能效、低碳技术研发的示范项目、举办航运减排相关的国际国内研讨会。组织中国—丹麦海事局温室气体减排工作交流会议。
十、积极创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创建辽宁等4个绿色交通省、北京等27个绿色交通城市,实施江苏宁宣高速等20个绿色公路和天津港等11个绿色港口区域性主题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推广温拌沥青和沥青路面冷再生技术、车辆和船舶天然气动力技术、船舶岸电技术、机动车驾驶培训模拟装置、集装箱码头RTG“油改电”技术、港口机械节能技术、营运车辆和港口智能化系统等40多项节能减排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广泛应用,新投入营运天然气车辆超过18万辆,新能源公交车超过40万辆,新能源货车超过43万辆,电能驱动港口RTG比例由2010年的30%实现了全覆盖,累计节约超过170万吨标准煤,替代燃料量超过600万吨标准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60万吨。
(交通运输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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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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