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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发改工业〔2022〕119号)

2022-05-10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科学有序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00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了《天津市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9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申  凯,联系电话:23142139;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王芳,联系电话:83605973;市市场监管委  于燕茹,联系电话:27182074;市生态环境局  张银太,联系电话:8767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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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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