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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介绍2019年第二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开展情况

2021-07-09

中宏网6月30日电(记者 富宇)6月29日,国家节能中心在京举办了第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2021)协会和媒体见面活动,活动介绍了2019年第二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做法与成效。根据《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19)》(节能〔2019〕21号,以下简称《办法(2019)》)和《国家节能中心关于2019年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节能函〔2019〕60号,以下简称《案例征集通知(2019)》)规定,国家节能中心于2019年4月启动了第二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准确、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等刚性准则,以及“评选是前提体现公益性、推广是目的按市场化原则进行”等原则,经过信誉核查、现场答辩、现场核实等十几个环节,由评选专家团队从符合参评要求的279个案例中确定了16个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通过多手段、多途径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广泛认可和好评,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做法和成效:

一是扩大专家团队,进一步发挥专业力量。国家节能中心根据申报的案例所属领域等情况,从国家节能专家库、科研院所、企业及地方节能中心等方面遴选了71名专家组成评选专家团队,评选过程中为充分发挥地方节能中心专家的作用,又进一步增补了10名地方节能中心的专家参与现场核实工作。相比第一届43人的专家团队,第二届81人的专家团队在人员力量方面得到了很大增强,专家团队的专业结构更加完整,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保证评选工作整体质量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二是坚持“三公”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公信力。依据《办法(2019)》和《案例征集通知(2019)》,征集期间国家节能中心共收到246家单位申报的360个案例,经初筛分类、信誉核查、材料符合性审查,符合参评条件要求的有279个;中心组织41位专家按行业分为8个初评专家组,初步评审出77个案例进入情况复核环节,经复核明确了53个案例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由专家团队中的21位专家组成了现场答辩专家组,并邀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2位院士作现场指导,评选出34个案例进入现场核实环节;根据专家排查和赴现场进一步对案例的真实性、先进性和可复制性等情况核实的意见,经终审专家组9位专家两次集体讨论,确定了16个最终入选典型案例。评选过程中每一个主要环节的结果共6次均在国家节能中心媒体平台上进行了公示通告,切实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的公信力。
三是探索推广新手段,进一步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10月16日,国家节能中心在北京举办了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2019)首场发布推介服务活动,公布了第二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最终入选的16个案例名单,现场向入选案例技术企业颁发了证书、纪念杯,同时也向案例应用单位颁发了证牌,强化案例技术应用单位在行业内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聘请了18位参加评选工作的专家作为典型案例技术推广顾问,深入参与后续推广工作,提高了推广工作的专业化程度。活动中发布了正式注册的“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商标,并举行现场贴标仪式,保护和提升了该项工作品牌的独特性、权威性和影响力。活动还发布了国家节能中心策划制作的《家园的模样—节能推广之歌》,用通俗活泼的方式鼓励群众参与到节能推广中来。活动首次采取“线下+线上”的模式开展,将活动全程录像并同时上线,扩大宣传范围也便于进行持续宣传,进一步丰富了推广手段和途径。国家节能中心在中心会议区设计制作了长期的典型案例展示专区,在中心网站上设立专栏、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技术,在各类对接、培训、会议等服务活动中向重点用能领域单位推荐典型案例技术,还将编辑出版《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2019)》等一系列推广工作。
经过上述的推广宣传,第二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得到了社会广泛认知,较好地提高了知名度,达到了预期推广效果,影响也将随着推广宣传的深入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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