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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钢筋、水泥等五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

2020-09-09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负责人孙会川在日前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第四次对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将目前由总局审批发证的五类产品,包括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全部下放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审批任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今年的许可证制度改革,一方面是要下放审批权限,另一方面是要求我们健全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指导,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同时还要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的宣传解读,加强对企业申办许可证的指导,帮助企业便利取证。今年的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概括起来讲集中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简政放权做“减法”,下放许可证审批层级以后,企业申请许可证的效率进一步提高,时间成本进一步降低,取证更加便捷;二是加强监管做“加法”,通过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企业质量的主体责任;三是优化服务做“乘法”,不断提高生产许可证审批效能。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1984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一项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对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改革也成为一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自2017年以来,国务院每年都对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作出部署,经过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的改革,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已经由2017年的60类压减到目前的10类,其中有5类是由总局审批发证的。连续3年的压减幅度达到83%,惠及企业达到两万五千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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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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