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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持续发力 久久为功 “十三五”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0-06-28

    “十三五”以来,全国公共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为主线,以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为抓手,以降耗增效为目标,围绕实施绿色行动和节能工程,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逐年下降,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统筹推进节能减排提质增效

  2016年6月,我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强化目标管理,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采取“差异化”方式分解下达各地区、各部门“十三五”能源资源节约目标,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对标达标。健全规章制度,相继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试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编制推广实施细则》《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指南》《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等制度标准,逐步建成比较完善成熟的组织管理、技术推广、统计监测、监督考核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专项试点工作,完善优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节能监管系统及汇总平台,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运用市场化机制,激发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市场需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新模式,公共机构节能市场化、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目前,12个地区29个县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已启动200多个项目,带动社会投资超10亿元。

  二、绿色行动深入开展

  “十三五”以来,针对各类机构、多个领域,大力推动绿色行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以围护结构保温节能为重点,实施节能、环境整治等综合改造,推动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目前,各地区实施综合节能改造项目约3000个,推进重点用能设备改造项目7000多个,被评为一星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面积超1亿平方米;水利部等14个部门办公区完成无负压供水系统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办公行动。推动公共机构实行无纸化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导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坚决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加强办公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大力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引领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应用,推动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采用自助共享租赁模式,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目前,全国公共机构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17万辆,建设充电配备设施超11万套。开展绿色食堂行动。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完成文化旅游部等33个部门食堂灶具和油烟净化改造项目。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已在中央国家机关34个部门推广使用。深入开展反粮食浪费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开展绿色信息行动。加强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管理,印发《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解决方案》,组织召开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现场会暨先进适用解决方案交流研讨会,组织商务部等5个部门实施数据中心机房改造,推进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数据中心等8家公共机构入围首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开展绿色文化行动。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样、公众广泛参与的宣传实践活动,每年举办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指导各地区开展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借助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平台,发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和业务信息,传播绿色发展理念、介绍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养成绿色消费行为习惯,营造能源资源节约良好氛围。

  三、“六大工程”有效实施

  “十三五”以来,推进、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实施节能工程。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加快整治公共机构小型燃煤锅炉,淘汰小型分散燃煤锅炉,推动纳入城市集中供热。推广燃烧优化、自动可控制等节能改造技术,完成改造项目6000余个。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建立资源回收利用长效机制,推进全国公共机构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实现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和各省(区、市)直属机关本级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稳步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单位、各省(区、市)驻京办事机构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组织各地区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万人志愿者”活动。实施节水工程。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会同水利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对建设项目严格进行水资源利用论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实施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推动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提高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统计工作专项抽查,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数据共享。实施试点示范工程。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会同中直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制定《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在全国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开展了第三、四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目前,全国共建成3608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84家公共机构选为能效领跑者,创建省(区、市)级示范单位2300多家。积极推动各地区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启动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4万多家公共机构及所有中央国家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实施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完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培训组织体系。每年举办4期面授培训班,依托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定期举办远程培训,累计培训5万余人;出版《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与技术》,推广普及公共机构节能先进经验,向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提供公共机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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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改委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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