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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咨询子项目“区域能源示范项目国际合作”

2020-01-08

咨询服务意向书征询函

    国别:中国
    项目名称:中国能效市场机制项目
    GEF赠款号:TF0A4256
    项目编号:P132748
    任务名称:区域能源示范项目国际合作(Conduct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n district energy and energy saving demonstration project)
    中国能效市场机制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在节能领域开展的国际合作项目,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立在国家节能中心。根据项目内容和工作安排,项目办拟选聘咨询方承担本项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以下称“服务”)的主要目标是:收集并分析区域能源示范项目的数据,设计制定节能规划方案。
    项目办现在邀请合格的咨询顾问公司、机构(以下简称“咨询顾问”)表达其提供相应咨询服务的兴趣。有兴趣的咨询顾问应当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关的经验,能够胜任这项服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区域能源等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
    3.有稳定的从事节能规划等相关领域的专业团队;
    4.研究团队中有良好的中、英文书写能力的专业人员。
    咨询顾问提交表达兴趣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申报意向函;
    2. 单位简介及业绩;
    3.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资格复印件;
    4. 单位资质、认证、荣誉证书复印件;
    5. 单位在过去5年中参与过的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中国政府类似规模和性质的项目介绍及证明材料;
    6. 主要研究人员简历;
    7. 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邮箱、办公电话及手机)
    请将以上材料合订成册并在封面和申报意向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光盘一份。光盘内容包含:保存为单一PDF文件的投标材料扫描件(需有印章)和保存为WORD文档格式的投标材料电子文件。
    有兴趣的咨询顾问应当注意2011年1月出版的《世界银行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以下称“咨询服务指南”)中的1.9段中规定的世行关于利益冲突政策的条款。
    咨询顾问可以联合其它机构,以联合体形式表达意向和投标。
    咨询顾问将根据咨询服务指南中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方式(CQS)被选出。
    投标材料请于2020年2月10日前,当面递交或邮寄到项目办。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6027室
    联系人:黄凯
    邮编:100045
    电话:010-68520076
    E-mail:pmo@chinanecc.cn
    附件:区域能源示范项目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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