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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与信息化稽查总队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执法服务

2020-01-03

    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规范工业企业合理用能行为,推动工业经济绿色发展,1227日,天津市工业与信息化稽查总队按照工作计划对天津大港新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节能监察。

总队对企业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情况、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情况、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情况等7项内容进行现场执法,企业2016年度-2018年度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均超过五千吨标准煤,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结构为电力和蒸汽,企业产品为淡化水,年产能2000万吨淡化水,主要给中沙石化有限公司提供冷却循环水。现场翻看了企业能源制度资料,筛查了在用机电设备台账,调阅了能源统计报表,现场查看了海水淡化生产车间,随机抽验了在用机电设备铭牌信息,检查发现天津大港新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任命具有节能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为公司能源管理负责人,并将聘任情况进行了备案;企业按照法律要求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并落实审计意见;企业按照规定已报送了2018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企业在用电动机97台、配电变压器26台,通过现场抽查验证,未发现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最后检查组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节能管理,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度;提升能源信息化管理,加快能耗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开展能源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水泵软启动模式改为节能型变频启动模式等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企业节能降耗能力,得到了企业的认可与采纳。

    下一步,稽查总队将不断坚持执法与服务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在日常节能执法工作中对企业加强指导与服务,加大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贯力度,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努力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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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工业与信息化稽查总队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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