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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节能监察工作培训会议在昆明圆满召开

2019-06-03

  2019年5月22~24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规范节能监察执法程序,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依法推进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在昆明举办了“2019年云南省节能监察工作培训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吕欣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我省15个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和64家省、州市、县节能监察机构的负责同志及节能监察人员共1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吕欣副厅长强调:节约能源是我国基本国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推进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重要支撑。开展重大工业能耗专项监察,是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手段,是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省各级工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节能监察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按质按量地完成我省2019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会议邀请了云南省司法厅、省工信厅节约能源处、省节能监察中心和云南大学的有关领导、专家,分析讲解了当前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压力,介绍了我省2019年节能政策和工作要点,明确了2019年的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系统的讲授了行政执法程序和方法、铜冶炼等10多个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及指标计算方法、“智慧节能监察”系统的操作和使用,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普洱市等5家节能监察机构还在会上进行了节能监察案例分析交流。通过培训,有力提高了我省节能监察机构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了节能执法程序,为推进完成我省2019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会议要求,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19〕7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19〕173号)的要求,今年将对我省磷化工、铅锌冶炼、铜冶炼、铁合金、多晶硅、陶瓷生产企业和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生产企业等高耗能行业的337户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监察,全省节能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工信厅的统一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勤政廉政各项规定,规范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全面细化节能监察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应用法律手段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依规淘汰高耗能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强化企业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意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实际行动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新篇章,为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云南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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