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5
各有关单位:
节能监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有效措施。为贯彻落实《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33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强化节能工作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切实发挥好节能监察在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方面的监督约束作用,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我局依法实施节能监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监察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二)《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33号令)
(三)《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信部2016第33号令)
(四)《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第44号令)
(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令〔2013〕21号)
(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
(八)《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
(九)《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
(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2017]178号)
(十一)《厦门市节能监察办法》(厦府办〔2010〕56号)
(十二)《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厦府办〔2009〕318号)
(十三)《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四批)
(十四)《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
二、贯彻落实工信部及省下达的2019年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协助工信部和省工信厅开展以下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一)2018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18年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存在能耗超标违规行为和不合理用能行为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对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建议书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开展异地交叉监察。对全省约300家综合能源消费量1-3万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对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利用状况“双随机”监督检查;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辅导企业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三)严格固投项目节能审查,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时限、质量等要求,认真完成具体项目评审。
以上具体监察企业名单及时间由省工信厅另行通知下达。
三、厦门市2019年节能监察任务
(一)工业企业节能监察
工业企业节能监察(监测)主要包括: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建立能源管理制度,节能教育培训,设立能源管理员岗位,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2018年度综合能耗情况及主要耗能设备装备情况;2018年度节能技改实施情况及2019年节能技改计划;新增或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情况;双控目标分解情况和2018年度及“十三五”双控指标完成情况。
(二)服务业用能单位节能监察
监察范围包括宾馆、酒店、写字楼、商业中心等服务业用能单位。监察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节能技改实施情况;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三)公共机构节能监察
公共机构监察范围包括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单位。监察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节能技改实施情况;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四)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检查
根据国家关于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度的规定,加强对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设置温度的检查。检查对象主要是政府办公楼、金融机构、宾馆酒店、车站码头、大型超市等公共建筑。检查方式为随机抽查。
(五)双随机监察
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继续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监察内容包括对161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执行情况,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执行情况抽查;对2017年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监察建设单位对节能审查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第(一)到(三)项的具体监察企业名单及监察时间详见附件1-3。
四、监察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今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被监察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节能管理负责人要亲自参加配合监察工作。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节能监察。
(二)节能监察是政府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开展节能监察活动时必须出示“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节能规范、技术标准,保证监察的公正性,圆满完成今年的节能监察计划。
(三)节能监察结束后由节能监察机构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节能监察建议书》,客观反映各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情况及能源利用状况,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要实施行政处罚。
五、节能监察机构
厦门市节能监察中心是受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的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并自觉接受被监察单位的监督。
附件:
1. 2019年度30家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单位名单及实施监察日期
2. 2019年度20家服务业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单位名单及实施日期
3. 2019年度10家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单位名单及实施日期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19年度30家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单位名单及实施监察日期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实施日期 |
1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月9日 |
2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4月16日 |
3 |
厦门市麒龙纸业有限公司 |
4月18日 |
4 |
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4月23日 |
5 |
厦门象屿兴泓超细材料有限公司 |
4月25日 |
6 |
双桥(厦门)有限公司 |
5月7日 |
7 |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月9日 |
8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5月14日 |
9 |
厦门浩纬实业有限公司 |
5月16日 |
10 |
厦门吉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5月21日 |
11 |
厦门华铃纺织有限公司 |
5月23日 |
12 |
鹏威(厦门)工业有限公司 |
5月28日 |
13 |
吉特利环保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5月30日 |
14 |
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
6月4日 |
15 |
厦门宏发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月13日 |
16 |
厦门欣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6月20日 |
17 |
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7月4日 |
18 |
诚益光学(厦门)有限公司 |
7月11日 |
19 |
厦门早龙食品有限公司 |
7月18日 |
20 |
厦门市台亚塑胶有限公司 |
7月25日 |
21 |
厦门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 |
8月1日 |
22 |
厦门同恒金属有限公司 |
8月8日 |
23 |
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8月15日 |
24 |
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8月22日 |
25 |
先锋(厦门)电镀开发有限公司 |
8月29日 |
26 |
厦门强力巨彩光电有限公司 |
9月5日 |
27 |
来福太(厦门)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9月10日 |
28 |
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 |
9月19日 |
29 |
厦门水务中环制水有限公司 |
9月26日 |
30 |
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 |
10月10日 |
注:1、如节能监察日期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联系人:林秀明 联系电话:5126673 传真:5123260
附件2:2019年度20家服务业节能监察单位名单及实施日期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实施日期 |
1 |
加州商业广场 |
4月3日 |
2 |
瑞景商业广场 |
4月10日 |
3 |
厦门湖里万达广场 |
4月17日 |
4 |
厦门罗宾森购物广场 |
4月24日 |
5 |
厦门信达免税商场有限公司 |
5月8日 |
6 |
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 |
5月15日 |
7 |
美丽华大酒店 |
5月22日 |
8 |
宝龙铂尔曼大酒店 |
5月29日 |
9 |
牡丹万鹏酒店 |
6月5日 |
10 |
厦门鑫安宾馆 |
6月12日 |
11 |
白鹭洲大酒店 |
6月26日 |
12 |
闽南大酒店 |
7月10日 |
13 |
厦门京闽中心酒店 |
7月17日 |
14 |
厦门宾馆 |
7月24月 |
15 |
厦门帝元维多利亚大酒店有限公司 |
7月31日 |
16 |
厦门马可波罗东方大酒店 |
8月7日 |
17 |
厦门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
8月21日 |
18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9月19日 |
19 |
厦门庐山大酒店 |
9月11日 |
20 |
厦门新中林大酒店 |
9月25日 |
注:1、如节能监察日期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联系人:林勤芳 联系电话:5126675
附件3:2019年度10家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单位名单及实施日期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实施日期 |
1 |
厦门工学院 |
4月12日 |
2 |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
4月19日 |
3 |
厦门医学院 |
4月26日 |
4 |
金鸡亭小学 |
5月10日 |
5 |
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 |
5月17日 |
6 |
厦门市第五中学 |
5月24日 |
7 |
厦门市湖里中学 |
5月31日 |
8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
9月20日 |
9 |
厦门市第二医院 |
9月27日 |
10 |
厦门市第五医院 |
10月18日 |
注:1、如节能监察日期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联系人:王宏凯 钟建军 联系电话:5126671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