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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与东盟清洁能源合作前景可期

2018-06-26

    “东盟区域内清洁能源资源种类丰富,各国资源禀赋及开发条件差异较大。中国与东盟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具有较大的合作优势,未来前景可期。”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际业务部主任严秉忠在22日召开的中国(重庆)-东盟清洁能源应用研讨与技术交流会上如是说。

  以“军民融合·创新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暨第九届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简称军博会)在此间召开。当天,百余位来自中国、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家的政府能源管理部门、能源企业代表齐聚重庆,就中国与东盟间清洁能源合作机遇和市场需求进行交流对接。
  “可再生能源持续成为全球能源绿色发展的主力。”严秉忠透露,到204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将达到40%,比2016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未来20余年,全球大部分区域,包括欧盟、中国、美国、日韩等地的新增电力装机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将超过60%,其中欧盟和中国可再生能源占比将分别达到81%和76%。
  严秉忠认为,东盟国家可再生资源丰富,大力发展新能源需要大量资金、人才和技术,而中国经历了新能源快速发展阶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装机量稳居世界第一,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装备制造、能源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经验积累。“双方共同开展清洁能源能力建设交流,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
  “技术合作、电源建设、互联互通和产业合作都是中国与东盟在清洁能源领域可合作的重点。”严秉忠称,在技术合作层面,双方可通过开展能源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能力建设交流与合作,推进先进技术标准对接,共同推动清洁能源技术进步,降低成本。在电源建设方面,双方可通过建设若干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及抽水蓄能电站,共同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提升能力建设水平。在互联互通领域,双方可加强区域电网合作的联合研究,推进东盟国家区域内及东盟与周边国家的电网互联,实现电力互济。在产业合作方面,双方则可通过加强政策、规划和项目等信息共享,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延伸能源电力合作产业链,推进东盟产业升级。
  “调查显示,东盟国家的能源需求每年将保持5%至6%的增长,这对东盟国家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们已意识到能源运用可持续的压力,能源结构亟待改善。”东盟能源中心政策研究和分析计划经理贝尼·苏里阿迪(BeniSuryadi)说,目前东盟国家与中国已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不少中国私营企业已在印度尼西亚、泰国、柬埔寨等地开展能源投资。“学习借鉴中国经验,是我们的必经之路。除了政府层面的合作,我们希望能多深入中国各地区,交流成败经验,共同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和能源转型。”
  “泰国是个能源匮乏的国家,随着泰国经济持续增长,能源对外依赖程度日益加大。”泰王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商务处商务领事李惠兰称,目前泰国政府通过开展国际能源合作、调整国家能源消费结构等方式来保障能源安全。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应对能源供需矛盾的必由之路。期待更多的中国企业到泰国开展贸易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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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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