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5
河南省是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四个试点地区之一。2018年5月11日,国家节能中心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北京环境交易所赴河南省调研用能权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完成了《河南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并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批复同意。《试点方案》初期确定了郑州、平顶山、鹤壁、济源四个省辖市开展试点工作,将有色、化工、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企业纳入试点范围,约218家用能企业。交易对象为综合能源消费量,其中煤炭是主要确权因素,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用能权确权方面,河南省基于历史法核定用能权配额总量和企业配额。初步设计每两年为一个周期,配额一年一分配,一年一清缴,可存储和结转,周期结束后,配额清零。河南省同步组织开展了“四项体系制度”和“三个系统平台”总体设计工作,并结合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开展相关重点用能企业基础数据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