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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吉祥物的通知

2018-02-28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工作,1990年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上确定,从1991年开始每年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全国节能宣传周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十四个部门联合主办,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直管理局参加。截止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已经成功举办27届,为传播节能理念、推动节能减排、推广节能技术、促进全民节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将于6月中旬举办,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办好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使宣传周活动更加形象化、具体化,更有吸引力和影响力,发挥长期持续的宣传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吉祥物。

    一、参与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各类专业或非专业人员、组织均可参与。

    二、作品要求

    1. 作品内容

    (1)吉祥物的核心设计方案应由一个或者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形象可爱,易于为大众接受和欢迎,并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令人耳目一新;

    (2)体现节能理念,与全国节能宣传周整体视觉和形象相融合;

    (3)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能够使其具有故事性和人格化;

    (4)具备灵活性和商业开发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小到别针,大到一人高的卡通形象;适用于各种材料:无论金属制品还是绒毛玩具;适用于各种领域,特许产品(T恤、背包、水杯、文具)到二维、三维动画(电视、因特网、光盘、手机等)。

    2. 作品形式

    吉祥物核心设计方案可提交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图稿电子版不应低于300dpi。应包括吉祥物在平面或立体设计中的延展动态方案及其延展动态方案说明。如有必要也可报送成品小样。

    3. 必备文件

    《作品报名表》、《作品权属声明》、作品电子版

    三、提交方式

    1.通过2018年节能宣传周主题征集活动专题网页(http://)上传;

    2.发送邮件(邮箱为2018jnxcz@chinanecc.cn);

    3.邮寄投递(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节能处赵晶收,电话010-6850,信封左上角请标明“2018年节能宣传周主题征集”)。

    4.截止日期:2018年4月30日24时,电子方式以文件上传至服务器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评选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统一评审。评选结果将于2018年5月底在国家发改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奖项设置

    获奖者将获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颁发的荣誉证书以及物质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XXXX元(税前)

    二等奖2名,奖金XXXX元(税前)

    三等奖3名,奖金XXXX元(税前)

    获奖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地区的法律规定承担并缴纳前述奖金的税金。

    六、必要说明

    1.所有参赛作品均应签署《作品权属声明》均须保证作品为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所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本人,主办方拥有非商业目的复制权、传播权。

    2.所有成功提交的作品一概不予退还。

    3.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的任何疑义,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作品报名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18年3月 日              

 
附件

作品报名表

参赛者资料

作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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