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部委动态 / 正文

工信部:做好钢铁产能置换工作 严禁新增产能

2018-02-02

    为指导各地和有关企业做好钢铁产能置换工作,严禁新增产能,1月31日原材料工业司联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在广州召开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宣贯会,原材料工业司骆铁军巡视员、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夏农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有关地方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及20多家地方钢铁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系统解读了新修订发布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就各地前期已经开展的产能置换工作、下一步工作思路以及对新修订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理解进行了交流研讨。对严格把关产能置换方案、规范项目备案等严禁新增产能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产能置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是巩固去产能成效的重要举措和促进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要认真履责,认真把关做好置换方案审核确认,确保产能置换不走样,要强化监管,敢于动真碰硬,确保置换设备退出到位,坚决严禁新增产能。
字体大小 [] [] []
来源:证券时报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网上调查 | 成绩查询 | 历史回顾
主办单位:国家节能中心  京ICP备19056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6228号
技术支持:北京神州海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节能中心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