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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业务培训在杭州市举办

2017-10-20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委托,10月18日至20日,国家节能中心在杭州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首期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业务培训。来自河北、辽宁、黑龙江、重庆、四川、陕西、甘肃、青海、浙江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节能审查机关、评审机构等约280余名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巡视员冯良出席培训并讲话。他指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的出台,有力推进了能评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能评制度效力。冯司长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能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快落实44号令相关要求,抓紧出台地方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能评对能耗“双控”特别是能耗总量控制的作用,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节能审查服务,加强能力建设,做好信息统计,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节能审查信息。
    培训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综合处吕侃处长、重大项目稽察办综合处刘广处长分别针对环资类项目中央预算内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稽察工作的规程和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能评处金明红处长介绍了能评的发展历史和制度框架,并对44号令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国家节能中心从能评指南(2017年本)、能评事中事后监管方法及要求、“十三五”节能技术政策及节能技术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解读;来自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咨公司的专家分别围绕地方能评先进经验交流、节能标准体系建设、能评项目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了授课。
    为提升培训的实用性和纪律性,本次培训采取在线签到,增加了在线考试环节。参训学员们纷纷表示,创新的培训形式强化了培训纪律,增强了学习热情,保障了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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