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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行业实现有序发展 解决风光限电问题可期

2017-09-22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旨在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出现的弃水弃风弃光和补贴资金不足等问题,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生物质发电管理

    《意见》指出,要健全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机制。按照市场自主和竞争配置并举的方式管理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屋顶光伏以及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就近消纳的2万千瓦以下光伏电站等分布式项目,市场主体在符合技术条件和市场规则的情况下自主建设;对集中式光伏电站,以不发生限电为前提,设定技术进步、市场消纳、降低补贴等条件,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建设,基地及基地内项目业主均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光伏扶贫根据有关地区扶贫任务的需要,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组织地方政府编制光伏扶贫计划。《意见》强调,要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管理。大力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从严控制只发电不供热项目。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作为县域重要的清洁供热方式,为县城及农村提供清洁供暖,为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清洁工业蒸汽,直接替代县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解决风光限电问题

    据卓创资讯分析师冯海城介绍,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应用规模不断扩大。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数据,我国2016年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可再生能源生产国。但是风电和光电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弃风弃光问题,2016年弃风率达20%。今年初,国家更是发布了风电投资红色预警区域来限制风电新增项目的建设,用以解决弃风问题。同时,弃光的现象也比较严峻,2016年西北五省的弃光率高达19.81%。“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在开始发展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时,在风、光资源丰富地区追求大型装机电站,建设“风电三峡”、“光电三峡”等大型项目,但却没有充分考虑到消纳问题,没有建设配套的输电设施,在本地无法消纳的情况下,又缺乏跨省特高压输电通道,最终导致无法消纳,造成弃风弃光的问题。”冯海城表示。

    冯海城认为,此次《意见》中强调,要发挥跨省跨区特高压输电通道消纳可再生能源的作用,明确通过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和考核来加强消纳。并且鼓励结合社会资本投资经营配电网、清洁能源局域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原则上不再支持建设无技术进步目标、无市场机制创新、补贴强度高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这将对分布式光伏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2017年或将成为分布式项目大力发展的一年。与此同时,弃风限电问题或在该《意见》的指导下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冯海城认为,此次《意见》中强调,要发挥跨省跨区特高压输电通道消纳可再生能源的作用,明确通过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和考核来加强消纳。并且鼓励结合社会资本投资经营配电网、清洁能源局域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原则上不再支持建设无技术进步目标、无市场机制创新、补贴强度高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这将对分布式光伏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2017年或将成为分布式项目大力发展的一年。与此同时,弃风限电问题或在该《意见》的指导下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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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网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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