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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
以没收淘汰设备为抓手 推进主要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

 
    2007年2月,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成立。作为一支贯彻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保障“十一五”时期节能目标实现的监督管理队伍,十年来,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落实责任,持续推进主要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
    源头节能 多领域开展淘汰设备专项监察
    近年来,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通过对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淘汰设备进行专项监察,倒逼企业实施节能技改,有效降低了能源消耗,推广了节能设备应用。截止目前,累计对350余家用能单位开展了淘汰用能设备专项监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淘汰型号的电动机2836台、变压器951台。
    “管”“服”结合   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推进
    四中全会以来,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理念,以化解执法矛盾,营造合法用能社会环境为目标,努力探索政府主导、企业自治、社会参与的节能共治格局。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既执法也普法,既终端约束也做好前期预防。发挥企业节能主动性,引导企业自查,挖掘节能潜力。创新开展节能监察培训工作,邀请企业共同参与,帮助企业规避违法用能风险。引入外脑,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的专家对淘汰设备进行认定,准确认定违法事实,做到不多罚,不少罚,不错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设立节能举报热线,鼓励全社会参与节约能源治理。
    提质增效 探索节能监察转型创新
    为提升节能监察实效,节能监察转型创新步调加快。节能监察内容更加贴近民生。近年来,监察重点由工业领域逐渐扩大到服务业领域,从最初的水泥、卫生陶瓷等传统生产型企业转变到商场、超市、高校、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节能监察方法更加精细化。现场监察、电话催报、行政约谈等多措并举,推进了执法工作开展。节能监察处理手段更加多元化。以行政处罚为主,兼采监察建议、限期整改、将违法违规信息向社会公开等多种行政管理手段,提升了治理效果。
    十年间,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以淘汰设备使用、单位产品能耗标准执行、节能措施落实等一批重点监察工作为抓手,持续推动节能监察工作不断深入,违法用能行为整治成效明显。全市范围内已基本杜绝缴纳一定费用无限制使用能源的情况。非首都功能疏解进展加快,以节能监察为抓手,一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单耗高的低端制造业企业被疏解腾退。重点用能单位整体治理效果突出,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均设立能源管理负责人,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成熟。节能低碳环境逐步提升,十二五期间每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30%,能源消耗降低25%。节能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全市节能监察权力清单编制实施,京津冀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社会参与度明显提高,认识节能监察,支持节能监察,参与节能监察的社会氛围已初步形成。
 
(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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