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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政发〔2017〕5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十三五”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省能源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十三五”节能减排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节能减排的关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要求上来,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功夫,采取更加有效的举措,推动节能减排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政府每年将组织开展市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省直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本领域、本系统节能减排的具体推进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和进度要求,强化考核问责,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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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政委办公厅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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