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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节能监察总队
加强企业节能整改跟踪检查工作

 
    近日来,青海省节能监察总队围绕2016年国家工业重大节能监察行动发现的问题,重点对9户问题企业开展节能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监督企业按照监察整改通知的要求,认真整改存在的节能违规问题,强化企业严格遵守节能法规的意识,维护节能监察执法的严肃性。一是明确政府责任,向各市州节能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对整改企业进行跟踪监察的函》(青节能〔2017〕4号),按照属地管理规定,要求各市州节能主管部门,针对企业整改内容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企业整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二是深入企业检查,根据各市州节能主管部门反馈的情况,省节能监察总队重点对海西、海东5户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核实整改期间的能耗数据,取证落后设备的淘汰情况,明确企业整改的期限要求。从跟踪检查的情况来看,青海省海西、海东等地区认真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在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面中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也也发现部分市的主管部门没有开展相关工作,节能监督管理相对缺位。9户问题企业都较好落实了整改要求,其中,5户能耗超标企业整改期能耗值均在限定范围内,符合能耗标准规定。4户使用淘汰设备企业中,1户企业(格尔木盐化集团)已完成整改,创安集团等3户企业积极开展了整改工作,预计在规定期限将能够完成整改任务。       
(青海省节能监察总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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