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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综合执法主要做法及特点

2017-01-13

 编者按:

    为交流全国各地节能中心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研讨新形势下节能中心系统开展业务工作的方向和任务,进一步发挥中心系统合力,共同推进全国节能中心系统发展,国家节能中心于12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节能中心业务工作座谈会,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4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节能监察机构、节能监测机构以及节能服务机构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印发了各地节能监察机构、节能服务机构交流材料,我们从中选取了部分地方典型做法在国家节能中心网站登载,供各地参考。
 
    2013年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不断进行工业领域行政执法的尝试和探索,在工业领域综合执法创新实践中,坚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严格执法,大胆实践,注重执法体系机制和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执法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推进天津工业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发挥了良好作用。
    一、发挥主体性,设立专门执法机构,依法履行执法职责
    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设立专门的工业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具有深层次的现实意义。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审时度势,超前谋划,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率先批准组建了第一个工业领域综合执法机构,顺应了中央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在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2011年,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成立,作为行政执法专门机构隶属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开展对盐业、无线电、电力、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器材等领域的稽查管理工作。
    稽查总队的成立,为执法机构确立了法定职责、法定地位、法定身份和法定行为,为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依法落实执法职责提供了组织保证;对于推动工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强制性行业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开辟了有效途径;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创新性,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要改变多头执法的状况,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一个政府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原则上归并为一个机构。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承担节能、无线电、电力、盐业、清洁生产、监控化学品和民用爆炸器材7个领域75项行政执法职能,分别由7支队伍负责执法,其中有5项由相关处室承担执法任务。组建稽查总队推进综合执法,彰显了政府主管部门对工业领域行政执法进行探索实践的创新性。
    稽查总队在执法实践中,坚持整合现有资源、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执法模式、实行便民服务,提高执法效率。在执法工作管理上,建立完善“大执法”体系,在一个执法主体下,统一规划思路、统一程序流程、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处罚行为、统一协调指挥;在执法实施中,做到“一企监察多项执法”,避免对企业的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在节能监察工作中,对180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各类执法事项检查的过程中,对一家企业同时进行5项节能监察内容,3项电力执法内容,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减少了对企业的影响。
    三、注重联动性,优化体系机制,激发执法活力效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工业领域综合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系统,必须注重系统性设计、整体性布局和协同性发展,减少盲目性、单一性和不确定性,切实提高执法活力和效能。稽查总队在综合执法实践中,积极推进执法体系、机制模式创新建设,努力构建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执法机构主导落实、服务机构技术支撑的新型执法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多部门横向联合、市区两级执法机构上下联动的执法机制模式,有效促进了天津工业领域各项执法的开展。
    在制定执法计划、执行处罚决定、处理重大案件等方面,与主管部门的法规、节能、电力等相关处室建立了紧密的协调会商机制,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管理、执行、备案、请示、案审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加强与市公安、市场监管、卫生、电力等部门执法行动的联合,强化与各区工业主管部门的落实属地执法责任的联动,提高了执法效能。
    在节能监察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支持“三位一体”节能管理体系作用,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和公共机构夏季空调温度执法检查工作中,由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下达任务计划,稽查总队依据法定程序组织实施执法监察,聘请多家节能专业机构协助检测核查,保证了执法监察的合法有效、专业合规,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确保了重大执法任务按时完成。
    在盐业执法方面,联合市公安刑侦局食品药品侦查支队、市场监管委、卫生等部门,重点治理违法经营“钉子户”和制假窝点,集中力量查办用工业盐制售假冒食盐特大案件,广泛开展食盐专营法律法规和健康食用食盐宣传活动,规范了食盐市场秩序,保证了群众食用盐安全。
    在电力执法方面,建立由市工信委、稽查总队、市公安局、市电力公司组成的电力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市级层面多部门研究重大事项、制定工作方案、分析重大案情、动员部署、协调推进电力执法新机制,构建与各区政府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综治部门、电力企业上下联动的电力执法新模式。在保障达沃斯会议安全供电专项执法中,集中清理了一批线下加油站、蔬菜大棚等违章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了重大国际会议的顺利召开。
    在区域执法合作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加强京津冀节能监察协同合作,与北京节能监察大队和河北省节能监察中心建立了“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联席会议机制,搭建协同执法平台、教育培训平台、技术咨询平台和信息交流平台,定期会商研究节能监察工作,建立了由三地专家组成的百名专家库,开展异地协助执法,整合优势资源,形成监管合力。
    四、保证实效性,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夯实执法保障体系
    加强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建设。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开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人员的政治理想信念和执法为民意识,组织开展军训和拓展培训活动,练忠诚、练意志、练纪律、练形象;加强勤政廉政建设,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执法目标责任书》《廉洁执法保证书》,落实“一岗双责”“一书双控”“一考双评”责任制;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坚持开展每月一训、每人一讲、全员培训活动,努力营造将学习作为工作责任和精神追求的氛围。落实新招录人员基层一线执法锻炼、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等相关规定,通过多途径、分层次业务学习培训,保证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加强执法平台建设,建设开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网站,搭建综合执法的网络信息与服务平台,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指挥调度、政策发布、学习培训、宣传教育、信息传输、工作交流、信访举报、执法监督、考核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载体综合保障。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供稿,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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