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县区节能监察体系。合肥市节能监察中心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同时,积极帮助和支持县(市)节能监察中心设备和队伍建设,着力完善市县两级执法体系。在2014年有5个市县获得国家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补助的基础上,2015年又有2个区成立了节能监察中心,使全市节能监察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继续在安徽省各地市中走在前列。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积极派员参加国家节能中心组织的全国能耗在线监测专题培训班,参加2015中国节博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节能监察专题培训等活动。三是加强节能执法证照管理。2015年,组织开展全市节能监察执法人员执法证年审工作,目前市中心实现了全员持证上岗。积极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节能监察人员培训班,并全部通过执法证考试。四是着手进行节能实验室建设。经过争取,市财政划拨3间设备用房用于节能检测设备的安放,为进一步提高节能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强化中心的技术服务职能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