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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陆川县节能监察中心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2016-09-28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节能监察中心于2013年成立,在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的支持下,购置了监察监测、办公等方面的设备,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人员培训,积极派员参加国家节能中心、自治区、市节能监察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竞赛、研讨会等,迅速形成工作能力。作为县级节能监察机构,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先后承担并开展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基础档案、电机能效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水泥行业能耗限额标准监察、节能宣传等多项工作。特别是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和节能监察制度,包括《节能监察中心主要职责》、《节能监察执法流程》、《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制度》、《执法人员守则》等,在中心的组建、起步和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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