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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节能监察总队调研指导海北州节能监察工作

 

    近日,青海省省节能监察总队赴海北藏族自治州调研,听取了自治州节能主管部门关于节能监察机构建设、履行节能监察职责、开展节能降碳服务等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海北州以工业节能为重点、狠抓全州节能降碳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对今后加强节能监察和服务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着力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要进一步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和服务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节能监察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并逐步形成节能管理、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州节能监管体系,不断加强节能监察和服务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节能监察法律法规。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青海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更加积极主动地面向企业做好节能宣传工作,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日常监控,督促滞后地区和企业限期落实整改要求。
    三是认真落实节能监察总队要求。要积极贯彻全省节能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地区节能工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项目,制定节能监察年度计划,定期开展专项节能监察行动,促进全州工业企业和相关机构在能源岗位管理、实施节能措施、执行能耗标准、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不断取得更大进步,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作出新贡献。
 
青海省节能监察总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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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节能监察总队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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