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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施《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21)》的通告(节能〔2021〕6号)

2021-04-07

各申报单位、各申报组织单位,社会各有关方面:

   自2017年起,国家节能中心组织开展了两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得到了业界和各有关方面的认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十四五”时期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等新要求,在往届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向社会各有关方面公开征求的意见,我们修订完善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19)》,形成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21)》。
   现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21)》正式发布实施,敬请各申报单位、案例技术应用单位、申报组织单位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我们即将组织开展的第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并进行监督。
   评选和推广工作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泽昊  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
          张  宽  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
   电    话:010-68585777-6039,150 1059 8988
          010-68585777-6040,153 2180 763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
   邮    编:100045
   邮    箱:dxal@chinanecc.cn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21)
 
国家节能中心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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